top of page

網路肉搜會不會違法?

  當社會上發生重大案件、或是足以引發群情激憤之事件發生時,經常會有網友透過人肉搜索「求解」、「給解」。網友會在各大論壇網站,交換搜尋到的資訊,這已經牽涉到個資法中「蒐集」的行為,在人肉搜索下當事人的姓名、職業、住址、家人等資訊一一曝光。

  見到不公不義之事義憤填膺是人之常情,但不論是基於興趣或者打抱不平等原因,沒有取得當事人同意就蒐集個人資料不會違法嗎?

  網友上傳的影片,如果是個人攝影或自家監視器在公開場所拍到的影片,在符合個資法第51條的情況下,基本上不會違反個資法。但如果照片或影片是出自他人或自其他地方擷取,可能與當初蒐集照片的目的有違,若沒有個資法第20條非公務機關處理個人資料的例外規定(例如是否是增進公共利益所必須),在網路上任意散布個人資料,可能會有違法的問題。

  在網友確認影片或照片中當事人的真實身分後,會透過網路搜尋該人資訊。個資法有規定,蒐集個人資料時必須明確地告知當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及範圍,並在取得當事人同意後才能蒐集、利用。但透過網路蒐集而來的資訊,大多是由當事人主動公開,既然是當事人自己公開的資訊,只要不是透過非法駭客入侵所取得,就沒有違法的問題。

製作事件懶人包會不會違法?

  當社會上發生重大案件時,各家媒體和網路爭相報導,如果沒有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,就很難了解事件的核心。因此,經常有熱心的網友將重點資訊彙整後,製作解釋來龍去脈的懶人包。製作懶人包會牽涉到個資法「蒐集」和「利用」兩個方面,如果只是蒐集當事人在網路公開的資訊,且非以違法手段取得,並不會違法。但如果將這些資訊製作成懶人包,供眾人閱覽,有可能引發爭議。

  製作懶人包的目的,無非是將現有的資料重新整理,讓不了解事件全貌的人快速掌握訊息,但是,網路上相關的資料,可能有一部份是當事人的熟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就上傳的訊息,也就是說,沒有人能保證所有訊息都是由當事人自己公開。如果網友將這些非由當事人提供的資訊彙整到懶人包並供人閱覽,很有可能會違反個資法。

​誠峰國際法律事務所2018.12.21

bottom of page